浏览次数: 作者:支队办 信息来源: 支队办 发布时间:2022-02-21 |
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流动检测与检查行为,方便对涉嫌超限超载车辆及时就近开展检测和违法问题整改,有效补充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点不足,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皖交运〔2018〕4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新增一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点(车辆处理场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点(车辆处理场所)名称及地点:池州市g237小石山超限超载检测点,位于g237线772k 700米处,市直属公路管理分中心殷汇道班院内。
二、该超限超载检测点,具备称重检测、实时监控、停放车辆、货物卸(装)载货物、复检、违法处理等条件,静态称重检测设备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检测数据同步上传至省联网治超管理系统,并作为依法卸载和依法处理的依据。
三、正式启用时间为2022年3月1日零时。执法人员开展流动执法检查时,发现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可就近引导至该检测点进行检测,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并实施调查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