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作者:船检科 信息来源: 池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6-30 |
为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6月29日,市海事中心联合池州海事处对池州籍船舶(华青1619)开展了船舶检验、船舶安检同船检查。
检查组查阅了该船舶的法定文书资料,验船师对船舶航行设备、消防救生设备、操舵装置、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处理储存设备等逐一进行了检查,确认安全和环保技术状态。海事执法人员对船舶配员、船舶污染物接收记录及其他日志配备填写状况进行了核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缺陷,验船师与海事人员向船东进行了反馈,并督促船东提高安全意识,按照规范要求落实整改。
“同船查验”模式是将船检机构开展船舶检验和海事部门开展船舶安全检查有机结合,既深化了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合力加强船舶源头管理,又避免了多头重复检查,提高了检查效率,用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得到了船东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