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作者:办公室 信息来源: 池州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11 |
为大力推动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污油)“船上储存、交岸处置”“零排放”治理模式,切实抓好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工作,7月8日下午,市海事中心召开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工作推进会。市海事中心章传极副主任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35家航运企业代表参会。
会议宣贯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船舶“零排放”相关要求的通知(试行)》精神;通报了我市“零排放”船舶总量以及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管道铅封盲断情况。船检部门就“零排放”船检规范和检验要求作了详细说明。
会议要求,各航运企业要压紧压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充分认识“零排放”船舶改造的必要性和紧迫感,不能流于形式。船检部门要提供技术服务,规范改造行为,保障“零排放”船舶检验质量。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研读文件,做好政策宣传,同时加强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力争2022年底全面完成987艘船舶“零排放”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