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作者:全媒记者 陈珺 信息来源: 中国水运网 发布时间:2022-08-02 |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的产业和重要的服务性行业。做好对交通运输建设的金融支持,合理满足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和企业融资需求,是金融支持交通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能够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运行、应对疫情影响提供有力支撑。
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支持交通运输建设,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安徽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金融活水”浇灌安徽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水运业将极大受益。
支持“航道上的长三角”建设
聚焦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建设,《意见》要求,积极服务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重大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水运方面以加快“一纵两横五干二十线”干线航道网建设、“两枢纽一中心”港口建设为重点,提升水运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建设“航道上的长三角”,重点支持全省干线航道网、重要公用港口码头、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打造黄金水道上的硬核强港。
在交通运输项目贷款还款安排上,对在运营初期存在收支缺口的收费公路、船闸、港口、路衍专营经济和机场等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评估情况,合理安排债务本息还款宽限期,原则上不超过建设期加1年。
在开展业务创新方面,《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交通运输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助力交通运输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资产证券化(abs)、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有效盘活交通运输存量资产,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提供投资、托管等相关服务。
《意见》还支持保险公司参与交通运输建设。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稳定性高的优势,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资产支持计划和私募基金等形式,参与重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新型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以涡河为试点探索“交通 ”投融资模式
《意见》提出,淮河干线航道由安徽省政府及省属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投资建设,长江、淮河以外的省干线航道项目采用“省市共建、分工合作”模式,非干线航道建设由航道所在地市、县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投资建设。支持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运输项目建设。以涡河为试点按系统观念推进航道、船闸、港口一体化建设,探索“交通 ”投融资模式,通过交通基础设施与沿线土地、资源、产业一体化开发,不断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
切实加强资金协同保障。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和交通投融资企业要充分发挥各类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强化建设资金保障,激发企业投资建设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内河航道等项目的积极性。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支持收费公路、船闸、港口、路衍专营经济、机场等项目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依法合规做好政府收费公路、水运和机场建设等项目配套融资。
鼓励将内河航道与沿线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
《意见》明确,加强交通运输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市县(区)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程序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科学合理测算项目预期收益等,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提前谋划、同步推进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协调做好用地报批、征地拆迁等要素保障工作。加强交通项目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建设和投融资方案顺利实施,确保项目按时竣工投产。加强项目运营期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参与项目全过程,提高项目融资条件与银行信贷政策契合度,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同时,完善交通运输项目市场化运营机制。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级交通投融资企业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交通运输市场化运营模式,科学规范公路、水运收费,持续发展自主经营,积极拓展路衍专营和一体化开发。通过结合地方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市场潜力,规划具有市场吸引力的交通运输项目,做好招商引资和产业导入,大力发展路衍专营经济,鼓励将内河航道与沿线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提高资产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