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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g318(g206)牛头山至楼阁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决策概要
该项目起点位于国道318线牛头山前江路口,路线在牛头山集镇南侧并行与沪渝高速改线,在马料湖附近接老路,路线延老路经黄湓闸、老河口、新河口,在北闸改由206国道向西南方向利用现状陶公路下穿g50沪渝高速,经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外环线,经八都湖、南埂村,终点位于国道206线胜利镇楼阁处。路线主线长约28.95公里,连接线长1.417公里,项目总长30.367公里,其中主线贵池境内约7.4公里,东至境内约21.55公里,连接线位于贵池区境内,项目按照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园区按市政标准设计。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项目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社会稳定相关的因素,通过专业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估内容为在加强工程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各因素调查的基础上,把证租地补偿、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等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防治措施,使项目对周围社会稳定的影响降到最小。
三、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提出项目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社会稳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建设单位、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部门提出意见。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评价单位:池州市沛霖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总
电话:13635665556
建设单位: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章工
电话:0566-2020317
二零二二年九月一日